新希望六和 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清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普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货币资金与上期期末比较增加116,814.76万元,增幅35.44%,主要系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存货占用资金额度;
2、本期应收票据与上期期末比较减少5,086.76万元,降幅82.14%,主要系客户票据结算方式减少;
3、本期应收账款与上期期末比较增加19,953.88万元,增幅45.95%,主要系公司在饲料销售上,采取给予客户一定的赊销额度,在年底收回欠款的销售政策,导致应收账款比年初数有所增长;
4、本期其他流动资产与上期期末比较增加87,909.78万元,增幅73.18%,主要系购买信托产品增加;
5、本期固定资产清理与上期期末比较减少1,483.37万元,降幅98.48%,主要系年初拆迁的固定资产清理在本期清理完成所致;
6、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与上期期末比较增加3,215.52万元,增幅2,282.03%,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购买期货产品产生浮动盈亏所致;
7、本期应付票据与上期期末比较减少1,151.95万元,降幅38.31%,主要系票据结算方式减少;
8、本期应交税费与上期期末比较增加9,057.95万元,增幅67.71%,主要系公司按季度确认所得税费用,待下月申报缴纳所致;
9、本期应付利息与上期期末比较减少2,076.16万元,降幅50.84%,主要系本期支付到期短期借款、融资债券利息;
10、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与上期期末比较增加10,728.15万元,增幅34.97%,主要系长期负债一年内到期转入数增加所致;
11、本期其他流动负债与上期期末比较增加80,000.00万元,增幅400.00%,主要系公司为降低融资费用,发行短期融资债券增加所致;
12、本期长期应付款与上期期末比较增加1,523.28万元,增幅681.93%,主要系本年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13、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与上期期末比较增加122.23万元,增幅64.38%,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期货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4、本期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447.15万元,增幅53.79%,主要系担保公司业务增长,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增加所致;
15、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与去年同期比较减少1,651.82万元,降幅851.92%,主要系投资额及证券市场行情变化所致;
16、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174,515.13万元,增幅258.01%,主要系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存货占用资金致经营性现金流增长;
17、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142,937.89万元,增幅68.26%,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新希望(18.99, 0.00, 0.00%)投资有限公司同期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18、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比较减少239,728.10万元,降幅134.08%,主要系同期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子公司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在20亿元的额度内进行理财投资的事项。
根据新希望投资的资金安排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其用所持有的民生银行(8.60, 0.02, 0.23%)流通股进行质押融资。其中,融资总额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为1年,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30%,预计理财净收益率(扣除融资成本)在年化1.5%-2%左右。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因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4日起继续停牌。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4日起继续停牌。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的各项工作,由于标的资产涉及子公司较多,尽职调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1,523,606,135.00股股票,持股比例4.18%,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173,767.79 万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畅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中心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刘畅董事长因公出差特委托刘永好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在公司联席董事长陈春花女士的主持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能够持续经营和提升公司在唐山地区水产饲料及畜禽饲料的市场占有率,现拟新建年产20万吨饲料工厂(其中:水产饲料12万吨),项目投资总额为3,690万元人民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现金收购美国蓝星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既定发展战略,为加强公司在主营饲料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布局全球原料具战略互补优势的区域,增强公司大宗原料采购在品种、品质、成本和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决定对美国蓝星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蓝星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投资主体为公司在美国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美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12,7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80,920万元,占美国蓝星公司增资后总股权的2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暨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向无关联第三方发行股份或以现金购买文水县锦绣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杨凌本香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同时拟现金收购美国蓝星公司股权。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11月24日前公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由于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拟于公司股票原停牌期届满后申请继续停牌,最晚自停牌之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2016年2月17日)。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延期复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5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新希望慧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为促进公司农牧业务的创新与转型,凭借公司在农牧行业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借助公司股东在金融领域的优势,公司与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及北京首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望”)于2015年3月联合发起设立了新希望慧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40%,南方希望持股30%,北京首望持股30%,以下简称“慧农科技”),以推动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
为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事业合伙人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实现各方共赢之目的,根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北京首望拟将其持有的慧农科技30%的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事业合伙人持股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其原始注册资本出资额(即1,500万元)。
为支持创新业务和事业合伙人创新机制,公司拟放弃《公司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同意北京首望的上述股权转让,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关于北京首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新希望慧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希望,股票代码:000876)自2015年8月1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因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4日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3)。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4日起继续停牌,同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65)。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已分别于2015年8月29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9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55、2015-62、2015-63、2015-64、2015-67、2015-69、2015-70、2015-71)。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无关联第三方发行股份或以现金购买文水县锦绣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杨凌本香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同时拟以现金收购美国蓝星公司股权。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各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涉及的资产开展了尽职调查等工作,并对相关实施方案、程序进行了商讨和论证。同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11月24日前公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现由于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拟购买资产子公司较多,导致审计、评估的工作量较大,且标的资产涉及的境外企业的核查工作量较大,以及向双方有关政府部门报批等因素,同时中介机构需对新增标的公司杨凌本香等进行尽职调查,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以现金收购等方案的相关准备工作无法按原定期限全部完成。
2015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暨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将本次延期复牌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股票将在原停牌期届满后继续停牌,并承诺最晚自停牌之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2016年2月17日),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信息。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并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承诺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且未获得进一步延期复牌许可,公司将公告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同时将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201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15:00 至2015年11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五楼青羊厅。
(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4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于2015年10月31日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 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2)2015年11月19日(星期四)下午13:00至14:0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五楼青羊厅。
2.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5年11月18日下午17:00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微博]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网络投票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60876
2. 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希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陈琳、范安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 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新希望慧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农牧业务的创新与转型,凭借公司在农牧行业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借助公司股东在金融领域的优势,公司与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及北京首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望”)于2015年3月联合发起设立了新希望慧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40%,南方希望持股30%,北京首望持股30%,以下简称“慧农科技”),以推动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31日《关于出资设立新希望慧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8)。
为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事业合伙人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实现各方共赢之目的,根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北京首望拟将其持有的慧农科技30%的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事业合伙人持股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其原始注册资本出资额(即1,500万元)。
为了大力支持创新业务和探索事业合伙人的创新机制,公司决定放弃《公司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同意北京首望的上述股权转让,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同时,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与出让方为公司关联方,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新希望慧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黄代云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了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首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北京首望的主要股东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万华实业有限公司,西藏万华实业有限公司亦为新希望集团控制的企业,故北京首望系由新希望集团实际控制。
2、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元
股东为公司副总裁陈兴垚(持股80%),陈兴垚配偶段燕宁(持股20%),暂无经营性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南方希望、北京首望共同出资设立的慧农科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为:
2、慧农科技的营业期限为 20年 ,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3、慧农科技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产品销售、网络科技、网络技术、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信息咨询、信息管理、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大力支持创新业务和探索事业合伙人的创新机制,公司放弃《公司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同意北京首望的上述股权转让,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015年10月22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上述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并于2015年10月29日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议了上述交易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董事意见:
为大力支持创新业务和事业合伙人创新机制,公司放弃《公司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同意北京首望的上述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创新业务及机制发展建设的需要,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六、公司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